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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历提升(湖北理工学院2021普通专升本入学须知)

  • 作者: 朱奕南
  • 来源: 投稿
  • 2024-12-10


1、湖北理工学历提升

湖北理工学历提升

在当今社会,学历与职业发展息息相关。对于未能通过传统途径获得理想学历的人来说,学历提升成为一条实现个人价值的重要途径。湖北理工学院依托其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办学经验,为广大求学者提供多种学历提升途径,满足不同群体的学习需求。

学历提升途径

湖北理工学院提供以下学历提升途径:

1. 自考学历提升

自考是一种以自学为主的学历提升方式,考生需报考课程并通过考试才能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湖北理工学院开设多个自考专业,包括文科、理科、工科等。

2. 成人高考学历提升

成人高考是一种国家组织的学历提升考试,考生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后即可进入大学学习。湖北理工学院每年招收成人高考学生,提供多种专业供考生选择。

3. 远程网络教育学历提升

远程网络教育是一种依托网络平台进行学习的学历提升方式,考生可随时随地在线学习。湖北理工学院与多家知名高校合作,提供远程网络教育专业。

4. 开放大学学历提升

开放大学是一种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学历提升方式,其课程设置灵活多样,适合不同年龄、职业背景的求学者。湖北理工学院是广东开放大学的办学点之一,提供多个开放大学专业。

专业选择

湖北理工学院学历提升开设的专业涵盖以下学科门类:

文学

理学

工学

经济学

管理学

法学

农学

艺术

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职业发展规划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入学条件

各学历提升途径的入学条件如下:

自考学历提升:无学历要求

成人高考学历提升: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远程网络教育学历提升: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开放大学学历提升:无学历要求

学习方式

学历提升的学习方式根据不同的途径而有所不同:

自考学历提升:自学或参加社会办学机构的辅导班

成人高考学历提升:全日制、业余制或函授制

远程网络教育学历提升:在线学习,辅以面授辅导

开放大学学历提升:弹性学制,自主安排学习时间

证书及认可

湖北理工学院学历提升毕业生取得的证书均国家承认、学信网上可查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效力。考生可利用获得的学历证书升学、考证、求职、职称评定等。

湖北理工学院学历提升为广大求学者提供了一个实现个人价值的平台。通过选择适合自己的学历提升途径,考生可以突破学历瓶颈,提升个人竞争力,为职业发展铺就康庄大道。

2、湖北理工学院2021普通专升本入学须知

湖北理工学院2021普通专升本入学须知

一、入学时间及地点

1. 报到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3日(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 报到地点: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津湖村)

二、报到所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

4. 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6.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三、报到程序

1. 在指定时间段内到校报到。

2. 到指定地点报到注册,核对个人信息。

3. 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 领取学生证、课本及其他资料。

5. 办理住宿、就餐等相关手续。

四、学费及杂费

1. 学费:专升本学生学费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2. 杂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具体金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五、住宿安排

1. 学校提供住宿,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住宿。

2. 住宿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具体金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新生报到时须按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配合学校进行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

2. 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 入学后,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 请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入学信息和动态。

3、湖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规定

湖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规定

湖北理工学院为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湖北理工学院所有全日制本科及同等学历层次的学生。

学位授予条件

1. 修满学分

符合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科课程学分总要求,且取得全部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的学分。

2. 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合格标准,不含不及格、不得补考、重修等课程。

3. 外语水平

达到国家规定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标准,或通过学校组织的同等级别外语水平考试。

4. 道德素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5. 其他要求

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学位授予要求,如撰写学位论文、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等。

授予程序

1. 提出申请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

2. 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对学生所修学分、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等是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

3. 学位评审委员会审议

学院成立学位评审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考察和评议,提出学位授予建议。

4.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院提出的学位授予建议进行审定,确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学士学位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且通过审定的学生,颁发湖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附则

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湖北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