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考办(辽宁省自考办电话和地址2022年)
- 作者: 朱闰颜
- 来源: 投稿
- 2024-12-20
1、辽宁省自考办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简介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辽宁省自考办)是辽宁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制定政策、章程和实施细则,组织命题、评卷和考试,颁发毕业证书。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自考政策法规,制定全省自考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 组织全省自考考试工作,包括报名、考试、评卷、成绩管理和毕业证书颁发。
3. 研究自考专业设置、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评卷。
4. 管理自考教材和学习资料,开展自学考试辅导和培训。
5. 联系高等学校、企业、社会团体和自学者,共同开展自考工作。
6. 负责自考信息管理和宣传。
三、组织结构
辽宁省自考办设有考试管理科、评卷管理科、教考管理科、信息管理科、财务科和办公室等部门。
四、考试时间
辽宁省自考考试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
五、报名方式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或到指定报名点报名。网上报名网址为: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十纬路137号
邮编:110003
电子邮箱:
2、辽宁省自考办电话和地址2022年
辽宁省自考办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024-
二、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七路48号
三、注意事项
请务必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
地址如有变更,请以辽宁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辽宁省自考办可以开合格证明吗
一、辽宁省自考办开具合格证明的条件
自考办开具合格证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考生已通过自考所有科目考试。
2. 考生已办理自考毕业证申请手续。
3. 考生符合相关专业毕业要求。
二、开具合格证明的流程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以下流程开具合格证明:
1. 申请:向辽宁省自考办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准考证等。
2. 审核:自考办审核考生材料,确认符合条件。
3. 制证:审核通过后,自考办将根据考生信息制发合格证明。
三、合格证明的作用
自考合格证明可用于以下用途:
1. 证明考生已通过自考所有科目考试。
2. 作为办理自考毕业证的依据。
3. 用作继续教育、求职、考研等资格证明。
四、注意事项
.jpg)
1. 合格证明一般为A4纸大小,带有辽宁省自考办印章和负责人签字。
2. 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
3. 考生应妥善保管合格证明,如有遗失,可向自考办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