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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考办(辽宁省自考办电话和地址2022年)

  • 作者: 朱闰颜
  • 来源: 投稿
  • 2024-12-20


1、辽宁省自考办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简介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辽宁省自考办)是辽宁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制定政策、章程和实施细则,组织命题、评卷和考试,颁发毕业证书。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自考政策法规,制定全省自考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 组织全省自考考试工作,包括报名、考试、评卷、成绩管理和毕业证书颁发。

3. 研究自考专业设置、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评卷。

4. 管理自考教材和学习资料,开展自学考试辅导和培训。

5. 联系高等学校、企业、社会团体和自学者,共同开展自考工作。

6. 负责自考信息管理和宣传。

三、组织结构

辽宁省自考办设有考试管理科、评卷管理科、教考管理科、信息管理科、财务科和办公室等部门。

四、考试时间

辽宁省自考考试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

五、报名方式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或到指定报名点报名。网上报名网址为: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十纬路137号

邮编:110003

电子邮箱:

2、辽宁省自考办电话和地址2022年

辽宁省自考办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024-

二、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七路48号

三、注意事项

请务必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

地址如有变更,请以辽宁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辽宁省自考办可以开合格证明吗

一、辽宁省自考办开具合格证明的条件

自考办开具合格证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考生已通过自考所有科目考试。

2. 考生已办理自考毕业证申请手续。

3. 考生符合相关专业毕业要求。

二、开具合格证明的流程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以下流程开具合格证明:

1. 申请:向辽宁省自考办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准考证等。

2. 审核:自考办审核考生材料,确认符合条件。

3. 制证:审核通过后,自考办将根据考生信息制发合格证明。

三、合格证明的作用

自考合格证明可用于以下用途:

1. 证明考生已通过自考所有科目考试。

2. 作为办理自考毕业证的依据。

3. 用作继续教育、求职、考研等资格证明。

四、注意事项

1. 合格证明一般为A4纸大小,带有辽宁省自考办印章和负责人签字。

2. 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

3. 考生应妥善保管合格证明,如有遗失,可向自考办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