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教人员学历提升补助(深圳市保教人员从教津贴)
- 作者: 刘羲颜
- 来源: 投稿
- 2024-12-28
1、深圳市保教人员学历提升补助
深圳市保教人员学历提升补助
1. 目的意义
深圳市保教人员学历提升补助旨在鼓励和支持保教人员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幼教服务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2. 适用范围
深圳市公立和民办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在职保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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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补助标准
每人最高可获得一次性补助:
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3000 元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5000 元
4. 申报条件
已获得批准的学历提升资格
提升学历为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
符合深圳市规定的保教人员在职资格
5. 申报流程
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保教人员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审核评估:单位组织审核评估,并报区教育局。
3. 审批发放:区教育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并发放补助。
6. 注意事项
补助资金需用于学历提升费用。
保教人员取得学历后需继续从事幼教工作,已下发补助款项的,在取得学历后未继续从事幼教工作的,应退还补助款。
补助政策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2、深圳市保教人员从教津贴
深圳市保教人员从教津贴
一、政策解读
1. 目的:提高保教人员职业吸引力和稳定性,保障其合理收入。
2. 范围:在深圳市从事幼儿园、托儿所等保教工作的在职人员,包括公办和民办。
二、津贴标准
1. 公办保教人员:
- 幼教教师:每月1200元
- 托幼保育员:每月900元
2. 民办保教人员:
- 幼教教师:每月800元
- 托幼保育员:每月600元
三、发放条件
1. 职称:幼儿一级及以上职称。
2. 年限:在保教岗位工作满1200学时。
3. 考核:考核合格。
四、申请流程
1. 保教人员提交申请表、职称证书、年限证明等材料。
2.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材料。
3. 财政部门发放津贴。
五、其他
1. 津贴发放时间:每年1月和7月。
2. 享受津贴的保教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其他补贴。
3. 申请津贴时如发生虚假申报或其他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收回已发放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