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职工学历提升方案表(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 作者: 李妍兮
- 来源: 投稿
- 2024-04-18
1、兵团职工学历提升方案表
兵团职工学历提升方案表
一、背景
为响应国家和兵团促进教育发展、提升职工素质的号召,制定本学历提升方案,旨在提升兵团职工的学历水平,满足兵团发展和职工自身成长的需要。
二、目标
通过实施本方案,力争在未来五年内,使兵团职工学历水平显著提升,本科以上学历职工比例达到50%以上。
三、实施路径
1. 多渠道入学
定向委培:与高校合作,面向兵团职工定向培养本科层次以上学历人才。
自学考试:鼓励职工自学或参加培训机构辅导,通过自学考试取得相应学历。
网络教育:与高校合作,开设网络教育专业,为职工提供灵活的学习方式。
成人高考:面向社会招生,职工可通过成人高考提升学历。
2. 专项培养
设置专项资金,对重点产业、领域和技术岗位所需的高学历人才进行专项培养。
选派优秀职工到重点高校或科研机构深造。
3. 培训支持
开展学历提升辅导培训,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学习指导和技能支持。
建设学习资源平台,提供丰富的学习材料和在线辅导。
四、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
完善学历提升激励机制,对获得更高学历的职工给予适当奖励。
落实优惠政策,减免考试费、学费等费用。
提供弹性工作时间,方便职工学习。
2. 经费保障
设立学历提升专项资金,支持职工入学、培训等费用。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助学基金,支持职工学历提升。
3. 师资力量
引进高水平师资,为职工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聘请行业专家和学者担任客座教授或导师。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本方案,预计将取得以下预期效果:
1. 提升兵团职工学历水平,增强兵团人力资本储备。
2. 满足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
3. 提升职工自身能力和职业竞争力,促进个人发展。
4. 推动兵团教育事业发展,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2、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兵团所有事业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目标
通过继续教育,使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提高技能,拓宽视野,提高素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 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2. 注重实效和针对性,开展与工作岗位密切相关的继续教育活动。
3. 实行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方式,鼓励自学、函授、网络教育等方式。
4. 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继续教育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 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 相关专业技术理论和技术更新;
2. 业务技能和专业能力提升;
3. 管理知识和领导能力提高;
4. 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拓展。
第五条 继续教育形式
继续教育可采用以下形式:
1. 短期集中培训;
2. 专题研讨会;
3. 学术交流会;
4. 岗位实践;
5. 自学等。
第六条 继续教育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后,应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可灵活多样,包括考试、论文、实践报告等。考核合格者,颁发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
第七条 继续教育经费
继续教育经费由所属单位列入预算,并纳入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第八条 鼓励和保障
1.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单位应支持和提供便利。
2. 对在继续教育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3. 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经费,不得因工作原因妨碍其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第九条 监督管理
1.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监督。
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 接受群众和各方面的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附则
1.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2021年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2021年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一、申报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军兵团范围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原则
1. 公平公正: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 业绩至上:注重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上的实际业绩和贡献,业绩突出者优先评审。
3. 客观公正:评审委员会由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公正性的专家组成,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职称类别
本条件设定的专业技术职称类别包括:
1. 工程专业:
- 初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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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正高级工程师
2. 财务专业:
-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正高级会计师
3. 其他专业: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相应专业类别设置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职称。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
3.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4. 符合规定的任职年限和继续教育要求。
5. 通过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五、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交以下材料:
1.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任职证明材料
4. 业绩材料
5.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6. 其他相关材料
六、评审流程
1. 受理申报: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对材料进行审核。
2. 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 评议考核: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评议,必要时组织考核。
4. 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根据评议考核结果,确定评审等级。
5. 公示和核准: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七、注意事项
1. 申报人员应认真填写申报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2. 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审,杜绝弄虚作假。
3. 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人员,应珍惜荣誉,加强学习,不断在专业技术领域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