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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学院的专升本招生简章(安徽新华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2024)

  • 作者: 朱奕南
  • 来源: 投稿
  • 2024-11-29


1、荆门学院的专升本招生简章

荆门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共计1500人。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2. 2023年参加全国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

3. 符合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专升本招生政策规定。

三、报考专业

1. 本科专业

- 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 经济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

- 教育学类:英语,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

- 艺术类: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2. 专科专业

- 工商管理类: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

- 经济学类:会计,财务管理

- 教育学类:英语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

- 艺术类: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

四、招生流程

1. 网上报名:预计于2023年4月开始,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报名。

2. 现场确认: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 考试:全国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

4. 录取:我校根据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五、学制及收费标准

1. 学制为2年。

2.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荆门学院教务处:

电话:0724-

邮箱:

2、安徽新华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2024

安徽新华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2024

一、学校简介

安徽新华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合肥市,占地面积1800余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设有工程、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法学、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50余个本科专业。

二、招生专业

2024年,安徽新华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如下:

1. 工程类

机械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土木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理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化学

生物科学

3. 经济学类

经济学

金融学

会计学

4. 管理学类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5. 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

英语

三、招生计划

2024年,安徽新华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共400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招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安徽新华学院专升本考试:

①具有安徽省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②文理兼报,不限专业;

③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考试科目

安徽新华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1. 公共课

①英语

②计算机

2. 专业课

根据报考专业不同,专业课科目有所差别。具体专业课科目以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六、报名流程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报名时间及具体流程以安徽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七、录取原则

安徽新华学院专升本录取按照“择优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考生总成绩由公共课成绩(占50%)和专业课成绩(占50%)加权计算得出。

八、咨询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安徽新华学院招生办。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桂花路166号

邮编:230022

电话:0551-(招生办)

3、湖南财经学院专升本2023招生简章

湖南财经学院专升本2023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湖南财经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 | 招生计划

---|---|---

1 | 会计学 | 100

2 | 财务管理 | 50

3 | 审计学 | 30

4 | 统计学 | 20

5 | 经济与金融 | 40

二、报考资格

1. 参加2023年湖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

2. 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含自考、成考、网教)。

3. 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报考条件。

三、报名方式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0日

报名网址: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

公共课:英语、政治

专业课:由各招生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五、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公共政治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六、入学时间

2023年9月

七、其他事项

1. 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湖南财经学院专升本2023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了解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录取规则等。

2. 考生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3.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结果以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4. 本简章如有与省教育厅规定不一致之处,以省教育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