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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本科学历提升(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 作者: 胡芊洛
  • 来源: 投稿
  • 2024-04-18


1、广州大学本科学历提升

广州大学本科学历提升

广州大学,作为华南地区名校,吸引了众多学术追求者。为了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广州大学积极开展本科学历提升项目,为在职人士和社会青年提供提升学历的机会。

项目介绍

广州大学本科学历提升项目主要面向以下人群:

① 专科毕业生或具有相应学历者

② 长期从事某一专业领域,渴望进一步提升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者

③ 想要拓展职业发展空间,获得更高学历层次的人员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广州大学本科学历提升项目,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① 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② 专科毕业后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③ 身体健康,能坚持学习

④ 通过广州大学组织的入学考试

课程设置

广州大学本科学历提升项目开设的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文学、艺术等多种方向。课程设置科学合理,既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也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习方式

广州大学本科学历提升项目的学习方式灵活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 线下面授: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课堂授课。

② 线上学习: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学习,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

③ 混合学习:将线下面授和线上学习相结合,兼顾课堂互动和自主学习。

培养目标

广州大学本科学历提升项目的培养目标是:

① 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② 培养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人才。

③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交流能力和持续学习意愿的人才。

毕业待遇

完成广州大学本科学历提升项目学业并通过毕业考试,可获得广州大学颁发的本科学历证书。该学历证书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用于求职、晋升、考研等。

2、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I. 学籍管理

1. 学籍指学生在广州大学取得的受教育资格和学习经历的记录。

2. 学籍管理是指学校对学生学籍进行登记、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II. 学籍取得

1. 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2. 新生入学后须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提供有关证件材料。

III. 学籍变更

1. 转学:学生因故需转学,须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 休学: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停学业,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办理休学手续。

3. 复学: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限内符合复学条件,可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IV. 学籍注销

1. 毕业:学生完成学业,经学校审核合格,授予相应学位后,注销学籍。

2. 退学:学生因故需退学,须按学校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3. 开除学籍: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经学校决定开除学籍。

V. 学籍管理服务

1. 学校建立学籍信息系统,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管理和服务。

2. 学生可通过学籍信息系统查询个人学籍信息,包括课程成绩、考试成绩等。

3. 学校提供学籍证明、学历证明等学籍管理服务,学生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

VI. 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广州大学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

3.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3、广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广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广州大学全日制本科教育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学士学位:

1. 已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

2. 考核成绩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3. 完成学校规定的毕业实习(论文);

4. 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学位授予要求。

三、学士学位种类

广州大学授予下列学士学位:

1. 文学学士(LL.B.)

2. 理学学士(B.S.)

3. 工学学士(B.E.)

4. 医学学士(M.B.)

5. 法学学士(LL.B.)

6. 经济学学士(B.Ec.)

7. 管理学学士(B.M.)

四、学士学位授予时间

学士学位授予时间为每年6月。取得学士学位资格的学生,可在当年6月毕业典礼上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士学位评审

学士学位评审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相关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组成。

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

1. 审议学生学业成绩、实习(论文)成绩;

2. 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3. 授予符合资格的学生学士学位。

六、其他规定

1. 学生在未取得学士学位资格前,不得办理退学手续。

2. 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考试作弊的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3. 本细则由广州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