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考免考申请条件(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 作者: 李南星
- 来源: 投稿
- 2024-04-18
1、辽宁省自考免考申请条件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条件
一、免考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范围分为两类:专业理论课免考和专业实践课免考。
二、免考条件
1. 课程免考条件
(1)专业理论课免考
已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课程的结业证书或以上学历证书;
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证书所对应职业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
(2)专业实践课免考
已获得本专业同类课程的结业证书或以上学历证书;
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证书所对应职业或专业与报考专业实务课程相同或相近。
2. 申请人条件
具有辽宁省自学考试报名资格;
已通过该课程所在专业其他课程的考试;
申请免考课程与已通过课程之间有内在联系。
三、申请流程
1. 下载填写《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2.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免考申请表;
相关结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专业其他已通过课程成绩单;
3. 等待审核结果。
四、审核时限
自学考试免考申请审核时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 每位考生每个考试年度只能提出2次免考申请,且免考课程总数不得超过专业课程总数的1/3;
2. 免考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或修改;
3. 审核通过的免考课程,不再参加考试;
4. 审核不通过的免考申请,考生可根据审核意见重新提交申请。
2、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一、学历认定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符合辽宁省自学考试学历认定条件,且通过网上学历审核,可向所在地市自考办申请毕业证和学位证认定。
2. 申请毕业证认定,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毕业论文成绩单、免考证明(如有)、已完成的自考课程合格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或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3. 申请学位证认定,除提供毕业证认定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外语成绩单和学位论文成绩单。
二、课程免考
1. 在校学生或在职人员持有国家认可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经批准后,可申请免考部分自考课程。
2. 课程免考对象: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或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获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3. 课程免考范围:
(1)与已取得学历文凭专业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2)与已取得学历文凭专业培养目标基本一致,且经学校教研部门认定可免考的课程。
4. 课程免考申请程序:
(1)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市自考办提出免考申请;
(2)市自考办会同有关高校审查申请材料,并作出是否准予免考的决定;
(3)获得准予免考资格的申请人,可参加免考考试并取得免考证明。
5. 免考考试:免考考试由市自考办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自学考试考试期内。考试科目为申请免考的课程,免考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免考。
三、附则
1.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市自考办负责本细则的解释和执行。
3、辽宁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与要求
辽宁自考本科所需条件与要求
1. 报名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力)或以上学历。
持有辽宁省户口或在辽宁省工作、学习、居住的人员。
报考专业无特殊限制,但部分专业对考生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有一定要求。
2. 考试科目
公共课:11门,包括政治、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概论。
专业课:各专业所要求的课程,考生可根据所报专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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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考试形式
自考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地方组织考试的考试制度。
考试方式为开卷或闭卷,具体以各科考试规定为准。
4. 成绩合格及毕业
考生通过所有考试科目的单科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辽宁自考本科毕业文凭。
毕业文凭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后,国家承认其学历。
5. 申请学位
通过自考本科考试合格的考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主考院校申请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一般包括:通过公共课和专业课全部考试科目、学位英语合格、论文答辩合格、无不及格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