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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提升学历奖励政策文件(安远县2019-2021年招才引智计划)

  • 作者: 胡安柚
  • 来源: 投稿
  • 2025-01-04


1、安远县提升学历奖励政策文件

安远县提升学历奖励政策文件

一、目的

为鼓励和引导广大在职人员提升学历层次,提高专业技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奖励政策。

二、适用范围

持有安远县户籍或在安远县就业的人员,在以下学历层次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后,可享受本奖励政策:

1. 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

2. 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

3. 取得在职大专学历的;

4. 取得在职本科以上学历的。

三、奖励标准

奖金标准根据学历层次和报读方式确定,具体如下:

| 学历层次 | 全日制 | 在职 |

|---|---|---|

| 大专 | 3000元 | 2000元 |

| 本科 | 5000元 | 3000元 |

| 硕士 | 10000元 | 7000元 |

| 博士 | 20000元 | 15000元 |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取得学历证书后3个月内,向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 户口本或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银行卡号复印件。

五、审核发放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奖励金。奖励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卡内。

六、其他规定

1. 同一学历层次只享受一次奖励。

2. 申请材料造假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奖励资格。

3.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安远县2019-2021年招才引智计划

安远县2019-2021年招才引智计划

一、背景与意义

为了加快推进安远县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区域竞争力,安远县制定了《2019-2021年招才引智计划》,旨在吸引和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打造一支强而有力的创新发展人才队伍。

二、目标任务

1. 人才引进目标:

- 2019年新增引进人才100人,2020年增加到150人,2021年达到200人。

2. 人才培训目标:

- 举办各类人才培训班,培训人才不少于500人次。

3. 人才服务目标:

- 建立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为人才提供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保障措施。

三、政策措施

1. 人才引进政策:

-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学历、专业、职称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

- 为人才提供租房补贴、购房优惠等住房保障;

- 为人才子女提供入学优先、学费减免等教育保障。

2. 人才培训政策:

- 组织各类人才培训班,提高人才知识技能水平;

- 鼓励和支持人才参加高层次培训进修;

- 为人才提供科研经费、项目资助。

3. 人才服务政策:

- 建立人才数据库,掌握人才信息;

- 提供人才服务专员,为人才办理各种手续;

- 组建人才服务平台,为人才搭建交流合作桥梁。

四、具体实施

1. 人才引进:

- 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

- 通过人才招聘会、网络宣讲进行广泛宣传;

- 组建人才招募团队,积极主动对接人才。

2. 人才培训:

- 结合县情需要,制定人才培训计划;

- 邀请专家学者讲授课程,提高人才理论水平;

- 派遣人才到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研修。

3. 人才服务:

- 建立人才服务工作机构,协调解决人才困难;

- 为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后勤服务;

- 开展人才表彰活动,激励人才发挥作用。

五、预期成果

通过实施招才引智计划,安远县将吸引和集聚一批高素质人才,形成一支强劲的人才队伍。这将为安远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促进产业创新转型、提升区域竞争力,为建设现代化、宜居安远作出积极贡献。

3、安远县提升学历奖励政策文件查询

安远县提升学历奖励政策文件查询

1. 文件名称

《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远县提升学历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23〕2号)

2. 文件颁布单位

安远县人民政府

3. 文件颁布时间

2023年1月1日

4. 文件生效时间

2023年3月1日

5. 奖励对象

安远县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

取得学历的专业为国家紧缺专业且符合安远县产业发展需求的。

6. 奖励标准

取得大专学历奖励5000元;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奖励10000元。

7. 奖励发放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取得学历证书后,向安远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县财政按照奖励标准拨付奖励资金。

8. 备注

具体紧缺专业名单由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县产业发展需求确定。

奖励政策由安远县人民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年度财政预算不足时,奖励政策自动终止。

本文件由安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